院长岗位职责
1、贯彻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抓好成人教育和各类培训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。
2、负责学院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。
3、加强与校内各单位的联系沟通,做好统筹协调工作。
4、主持召开院长办公会议,领导各科室开展工作。
5、负责学院的财务工作、审计工作和固定资产管理。
6、与党总支书记轮换主持党政联席会议,
7、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教育、考核、岗位评聘、奖惩等管理工作。
8、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上一条: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
下一条:继续教育学院(培训学院)职责
版权所有:陇南师范学院 地址: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陇南路34号 邮编:742500
电话:0939-3202016 传真:0939-3202016
官方微信
官方微博